召集辖区农副产品市场负责人会议,传达了《市场内经营食品的商户(摊位)建立“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区”制度》的相关要求;结合市场具体情况,对市场内邻近保质期限食品的集中陈列和销售、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处理以及食品批发经营的安全控制做出建议;并对辖区市场内悬挂和张贴“提示牌”和“食品保质期标准”工作进行统一要求,加强食品安全宣传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