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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分局各工商所认真组织落实《市场内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区制度》
时间:2012年02月17日 【字号: 】 【推荐】 收藏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评论】 【关闭

        召集辖区农副产品市场负责人会议,传达了《市场内经营食品的商户(摊位)建立“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区”制度》的相关要求;结合市场具体情况,对市场内邻近保质期限食品的集中陈列和销售、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处理以及食品批发经营的安全控制做出建议;并对辖区市场内悬挂和张贴“提示牌”和“食品保质期标准”工作进行统一要求,加强食品安全宣传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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